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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委切实加强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 发表时间: 2013-09-11 08:30
  • 来源:未知

      濉溪县经信委深入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开加强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2013]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一是严格教育,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9月9日下午,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八项规定”、省“三十条规定”、市县“二十条规定”和县纪委《关于开加强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和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内容,切实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促使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增强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自觉性。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

        二是严格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切实担负起本委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针对易发多发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预防和纠正,并重申做到 “七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送收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严禁以赌博或变相赌博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的形式收钱剑财;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和出国(境)旅游;严禁私设“小金库”、违反财务制度和规范津补贴等有关规定乱发钱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擅自接受邀请,参加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三是严格监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对象的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