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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刘云等6人为2018年2月份“濉溪好人”的公告

  • 发表时间: 2018-03-27 14:59
  • 来源:濉溪县文明网
    各镇(园区)、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持久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努力在全县形成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根据濉文办〔2014〕10号文件精神,在群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经各镇(园区)、各单位推荐、评委会评选等程序,现确定刘云、石立强、贾秀英、郭丽丽、刘玉付、张桂林6名同志为2018年2月份“濉溪好人”。

        附:事迹简介


    濉溪县文明办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