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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濉溪县文明办预算公开文字说明

  • 发表时间: 2018-01-20 15:43
  • 来源:濉溪县文明网
    2018年文明办预算公开文字说明


    一、部门基本职能
    (一)负责拟定全县文明创建总体规划、政策措施、工作标准、管理规范、奖惩办法和年度工作目标以及工作重点等,并提请县文明委审定。
    (二)负责调查、研究、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文明委。负责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三)负责组织对各镇(园区)和县直相关部门、驻濉企业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督查考核,通报文明创建考核结果。
    (四)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宣传、组织和指导全县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文明创建中的投诉热线及新闻媒体曝光等问题的处理及跟踪督查落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宣传指导;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信息的收集、编辑、发布、上报和县文明网站的运行、管理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负责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协调开展全县志愿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县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等的管理工作和总结推广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典型经验等工作。
    (七)完成县文明委、市文明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年度主要工作
    1.筑牢创城基础。一是打造创建亮点,培育精神品牌;二是牢固树立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理念;三是培育创建特色,营造创城声势,扩大群众参与度;四是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复查;五是对各镇、各单位、各备查点加强督查指导,查找薄弱环节,补缺补差,确保发现的问题在市县督查“回头看”中整改到位。
    2.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推进“践行核心价值、打造好人濉溪”主题实践活动;开展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学习宣传交流活动,举办第三届濉溪县道德模范颁奖典礼;出台濉溪县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和教育管理办法;加大对“中国好人”线索的搜集整理和推荐力度,确保全县推荐线索数量继续走在全市前列。
    3. 强化未成年人教育。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推动县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建设;完善全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
    4.推动志愿服务活动。落实职责分工,筹建濉溪县志愿服务联合会;利用网络对接平台,探索互联网+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扶贫项目;以乡村学校少年宫、社区、公共文化设施、景区景点、窗口单位为重点,加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关爱活动;以党员志愿服务,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为重点内容,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
    5.拓展乡风文明。一是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二是开展好儿女、好媳妇、好婆婆、好夫妻、好邻居“五好”评选表彰活动;三是发挥典型带动效应,扩大“新乡贤”评选范围;四是强化阵地建设;五是开展弘扬好家风好家训活动。
    6.弘扬文明新风。一是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二是落实文明旅游行动;三是提倡节俭养德;四是继续开展文明交通、文明劝导、文明餐桌等活动;五是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7.活跃基层“细胞”。一是表彰第十届濉溪县文明单位,第二届濉溪县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和全县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文明家庭;二是修订《濉溪县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三是各级文明单位与村、社区结对共建,开展志愿服务;四是开展文明行业(窗口)、服务之星、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五是组织开展五好家庭、最美家庭及最美家庭角色等评选活动。
    8.加大公益宣传。一是丰富宣传渠道,突出重要节点;二是兼顾种类内容,确保对标准确;三是灵活运用形式,体现广泛参与;四是广泛收集创作,展现地域特色。
    9.传播网络文明。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开展网络公益活动。建好办好濉溪文明网,微信、微博公众号,网上好人馆。
    10.美化城乡环境。一是巩固延伸“三线五边”环境综合治理;二是推动城乡接合部、地矿接合部、县区接合部等难弱点区域的管理;三是督促县直各有关单位保持县城环境卫生秩序常态长效,去除卫生管理死角;四是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宣传生态文明理念。
    11.完善创建机制。一是加大督查指导通报力度,继续引入第三方考核;二是建立部门宣传联动机制,扩大宣传阵地;三是建立荣誉管理和淘汰退出机制;四是建立对驻濉垂直部门、窗口单位上级部门的情况通报和信息反馈机制;五是建立群众监督评价机制;六是制定文明创建工作负面清单。

    三、部门概况
    文明办现有在职人员10人,公益岗位2人;抽调人员2人。内设机构3个:1、综合股;2、创建股;3、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股(志愿服务股);1个下设机构:文明创建督导中心。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等 
    2018年县文明办收入预算总额为215.8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5.8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5.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109.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项目支出106万元,精神文明建设支出50万元,志愿服务支出12万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支出10万元,帮扶慰问道德模范支出8万元,房屋租赁及物业费支出26万元。
    收入预算总额较上年增加50.8万元,主要是工资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增加,26万元的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费列入了收支预算中来。政府采购预算10.52万元,用于采购计算机4台,打印机2个,摄像摄影器材1部,会议室电子办公装修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42万元,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第三方测评费。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五、“三公”经费情况等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4.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7.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0.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附件如下: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