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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环保局实行“四个严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 发表时间: 2015-03-17 13:39
  • 来源:县环保局

    为改善全县的环境质量,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确保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濉溪县环保局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行“四个严查”,坚决查处企业违法排污。

    一是严查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水污染问题。强化监管,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确保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发现有偷排偷放行为的企业进行严厉惩处。

    二是严查各建设项目违法违规问题,严把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对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实行提前介入。对未审批先建设、不审批也开工、没验收就投产的建设项目和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整治。

    三是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坚持做到早介入、早立案、早分析、早调查,将污染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有效地提高了信访办案质量。

    四是严查环保专项行动中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企业明查暗访力度,增加监测频次。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所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