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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法院“三举措” 全面提升工作执行力

  • 发表时间: 2014-11-06 08:26
  • 来源:濉溪法院

    提高执行力,是解决法院“六难三案”问题的有力措施。濉溪县法院为提升干警在执法活动中的贯彻执行力,促进司法效能全面提升,通过深入开展群教活动,着力整治干警执行力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出努力

    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深入扎实开展群教活动,认真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要从审理好每件案件、调解好每件纠纷、化解好每位当事人矛盾、协调好每件利益纷争、接待好每位群众、制作好每份法律文书、执行好每条规章制度,规范审判执行行为,做好案件绩效考核工作。对领导安排部署的工作,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苦干加巧干的基础上,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

    领导干部要起率先垂范作用。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贯彻执行,“上行下效”就说明了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是保证决策真正落实和执行的关键。要提高执行力,增强其示范力和带动力,完成院领导部署的各项工作,各庭室负责人对照检查料和整改任务书,一件一件抓好落实,确保整改落实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取得实效。

    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干警绩效考核,有利于审判绩效的提高,强化干警自我约束,防止执行力软化、弱化。因此,不断完善干警绩效考核的程序、标准、办法,强化经常性的监督,能促进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克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