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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四项举措”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 发表时间: 2015-11-25 16:30
  • 来源:濉溪文明网

    近年来,濉溪县民宗局注重加强正面引导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以及民族宗教界人士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更好服务于“四个濉溪”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县民宗局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之星为载体,打造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品牌,力争每届在全县涌现1~2个省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

    二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近年来,县民宗局持续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六进”(进企业、社区、学校、机关、乡镇、宗教场所)活动,每年创新形式,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各族群众大团结的心理基础,切实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三是深入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加强社区民族工作,整合少数民族人口信息资源,构建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坚持县、

    镇(园区)、村(社区)分级定期走访、子女入学代办等工作制度,建立外来少数民族服务小组定期座谈、常态化走访、外来穆斯林宗教活动管理等“三项制度”,帮助外来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教育引导外来少数民族自力更生、合法经营、守法经营、服从城市管理。坚持在法律范围内、法治轨道上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

    四是深入开展少数民族扶助扶持活动。每年举办1~2期少数民族实用技术培训班,帮助贫困少数民族家庭提高增收致富本领。加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投入和绩效考评,做好项目评选,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创新创业的扶持。引导推动清真拉面店持证经营、合法经营,加强清真食品安全监管,促进清真饮食业健康发展。( 陈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