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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容错纠错”为“一创双加”保驾护航

  • 发表时间: 2016-09-08 09:03
  • 来源:濉溪新闻网

     当前面对宏观经济整体下行压力较大,制约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各种问题和矛盾不断凸显的客观形势,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僵化、因循守旧,面对困难时裹足不前、畏首畏尾,工作积极性明显下降。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濉溪县顺应发展大势、立足发展实际、把握发展重点,作出开展“一创双加”行动的重大战略决策。县纪委在严肃整饬懒政怠政不作为等纪律松懈、消极怠工等问题的同时,着眼激发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为党员干部“想干事、干成事”提供了纪律保障。
        《实施办法》规定,相关单位或个人受到问责追责时,认为符合容错情形的,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调查核实、认定予以容错免责的单位和个人,在单位年度考核、干部提拔任用、各类代表任职资格和个人评优评先等四个方面不受影响。
        宋代名臣范仲淹曾说:“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干事创业没有绝对的完美,濉溪县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旨在通过鼓励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创新创业、宽容失误,激发干部的改革和工作热情,给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在实施履职容错纠错时,同时注重坚持原则和底线,把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的工作失误与明知故犯、违纪违法区别开来,把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区别开来。既为敢于担当者担当、鼓励干部敢于作为,又不纵容干部逾越红线。坚决惩治借改革创新之名徇私舞弊、贪污受贿、假公济私以及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侯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