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飞红,鞭炮声声,新年的喜庆映照出当事人满意的笑容。新春上班第三天,申请执行人陈平将一面印有“公正高效、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濉溪县法院副院长许晓明手中,感谢县法院公正廉洁、快速高效的执行工作,让他们过上了温暖祥和的春节。
陈平与张大杰因琐事发生争执,致陈平被受伤。经法院判决被告张大杰赔偿陈平医药费等损失4241.36元。后张大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陈平无奈之下于2014年1月22日向濉溪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件立案后,办案法官及时向被执行人张大杰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并告知如不主动履行的责任后果。责令履行期限届满后,张大杰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遂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拘留期间经执行人员耐心劝解,张大杰最终了交纳执行款,使得本案得以圆满执结。
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六天时间。申请执行人陈平送锦旗表谢意,一方面寄托了人民群众对司法事业的新期待,另一方面增强了县法院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更激发了县法院全体干警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