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加大城乡水源地保护工作宣传力度。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及普法宣传日,在主要街道设立咨询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环保宣传活动。将水源地保护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等环保知识编印成环保宣传手册,充分利用宣传活动时间发放给群众,并在体育场、主要街道张贴生态环保宣传标语、开设生态环保宣传专栏。让水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为做好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继续加大对涉水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对重点企业治污设施派专人跟踪管理并落实责任,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废水达标排放。加大河流断面和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频次,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强污染企业环保监管力度,采取夜间巡查、专项行动等多种形式,严查工业废水、养殖污水直排、偷排、乱排、漏排等行为;对擅自闲置治污设施超标排污、未经环评开工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三是联合执法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积极协调水务、国土、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明确各自职责要求,扩大对水源地周边非法排污企业的打击范围,消除了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