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完善五项机制,强化落实好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民生工程。截至7月底,生活无着人员累计救助883人次,占目标任务的237%,支出58.24万元。
健全服务网络。制定并印发 《濉溪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明确了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的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形成以救助站为中心、镇(园区)、村(居)委会三级救助服务网络,通过民政、公安、城管和卫生等部门协同参与,有效推动救助工作的顺利进展。
规范工作流程。民政、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或接到群众反映有流浪乞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救助服务,并细化工作环节,做好实名认证、身份录入、建立台账,确保一人一档,卡账相符。同时利用公安人口信息,加强寻亲力度,完善生活无着人员身份甄别查询工作。
提升救助实效。通过“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进行救助宣传,并利用宣传车、制作宣传展板,悬挂过街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深入各镇(园区)、社区、车站和学校,加大救助工作宣传力度,提高救助工作及时性、高效性,实现无着人员应救尽救。(余德义 董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