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6年度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县审核认定结果的通知》(皖气现组发[2017]3号),濉溪县被评定为“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县”。
近年来,濉溪县高度重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始终坚持把气象防灾减灾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强化体制机制、人员队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等人影规范化建设。坚持“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的原则,以有效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为目的,通过近二十年的创新、探索,形成了“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联动、人员队伍社会化”的工作机制,为濉溪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服务和保障。承担该项工作的气象部门连续15年获得全省人工增雨防雹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