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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于全县范围内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

  • 发表时间: 2016-06-23 08:48
  • 来源:濉溪县文明网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全省召开的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会议部署要求,濉溪县纪委印发了《关于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工作,除招商、外事活动外,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包括含酒精类饮品)。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通过持续不断的治理,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有了明显好转,但随着反“四风”的不断深入,享乐奢靡问题改头换面、转入地下,特别是有的借争取项目资金之名请吃请喝,有的在检查评比中搞考“喝”“宴”收,有的在行政审批中吃拿卡要,有的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必须坚决予以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章立制等四个阶段,重点治理以下问题:“不请客吃饭”不办事、“请客吃饭”乱办事;通过“酒桌办公”要资金、跑项目、争考核名次或谋取不当利益;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开展调研、培训、召开会议等公务活动中接受公款宴请;向下级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转嫁招待费用;同城部门(单位)、上下级之间相互公款宴请;其他需要治理的“酒桌办公”问题等。
     
        县纪委要求各镇(园区)、县直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财经纪律,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对公务接待工作的自查自纠,于7月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与此同时,县纪委印发《致各镇(园区)、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一封信》,要求主要负责人签订承诺书,庄严承诺:带头落实和执行县委的决定,严于律己,以身示范,不组织、不参加各类“酒桌办公”活动;坚决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监督管理,对本地区、本单位“酒桌办公”问题“零容忍”,一旦发现并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县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财务检查、审计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酒桌办公”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对《通知》下发后仍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组织者、参与者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