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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卫计委坚持六项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 发表时间: 2016-04-27 08:50
  • 来源:濉溪新闻网

        濉溪县卫计委强化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县委、县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卫生计生工作环境,为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政治保障。以作风建设创新项目活动破解新形势下的党风政风问题,实现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2016年以来坚持六项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开展。
        一、廉政谈话制度。由委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对所属二级单位“一把手”进行廉政谈话,了解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廉政提醒制度。对所属单位可能发生的苗头性问题、信访案件频发或者连续出现作风建设问题的单位,由委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对所在单位“一把手”进行廉政提醒。
        三、约谈制度:对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或者半年、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后的单位,由委党委书记或纪委书记对所在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
        四、“一案两书”制度。发生违纪行为的,向责任人下达处分决定书和调查处理意见书。
        五、典型案件及时通报制度。发生典型的作风建设问题和违规违纪行为,对所在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在全系统内予以通报、曝光。
        六、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委机关股室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二级单位“一把手”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委机关股室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二级单位“一把手”操办婚嫁喜庆事宜必须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要在正式办理前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并填写《领导干部婚嫁喜庆事宜报告单》,经单位党组织审核后,报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