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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妇联妇女维权工作出实招

  • 发表时间: 2016-03-03 11:04
  • 来源:濉溪新闻网


        2016年3月1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在全市的“三八”维权月宣传暨家庭暴力主题活动仪式上,濉溪县社会救助站、濉溪县公安局刑警队、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分别被授予市家庭暴力庇护所,家庭暴力报警点、家庭暴力维权示范点,这标志着我县在妇女维权工作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多年来,县妇联创新维权工作思路和方法,发挥妇联组织娘家人的作用,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出实招、谋良策。2004年,县妇联与公安局成立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受害者经县妇联登记备案即可以到报警中心进行伤情鉴定,为受害妇女维权提供事实依据;2006年,县妇联与司法局联合在全县11个镇相继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各级妇联调解员作为县司法局法律援助联络员,经常与司法局联系沟通,积极为弱势妇女儿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和咨询,仅2015年,共为70多名妇女提供法律援助;2007年,县妇联与县法院联合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案件调解中心,重点调解妇女儿童有关案件,切实维护贫困弱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11年,全县各镇、村、居陆续建起了238个维权工作站,全县各级妇联组织每年共接待妇女信访案件1000余件,结案率99%以上,县妇联同时开通12338维权热线,县妇联工作人员及时为咨询妇女答疑释惑,积极为受侵害妇女儿童主张正义;2012年,县法院与妇联联合颁发了全市第一例人身保护令,为受家暴的妇女撑起了保护伞,有效地预防和制止了针对妇女儿童的家庭暴力;2015年,为整合资源,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合,切实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确保维权困难的妇女得到及时的法律援助和救助,县妇联积极联合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建立了“濉溪县妇女法律维权绿色通道”,并召开濉溪县维权联席会议,成立“维权志愿者队伍”,制定出台了《濉溪县妇女法律维权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一体化的救济途径,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平安和谐濉溪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此外,县妇联每年还利用“三八”维权月、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宣传日等多渠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妇女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营造男女平等社会环境;积极开展源头参与,促进妇女儿童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多方筹措资金,创新社会救助形式,切实为贫困妇女解决实际困难,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渠道进一步拓宽,濉溪县妇女儿童维权事业迎来了新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