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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学校领导“陪餐”强化责任制

  • 发表时间: 2014-08-20 09:11
  • 来源:安徽日报
        【事件回放】日前,濉溪县教育局制定下发了该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当地今后凡承担学生供餐的学校,一律要实行校领导陪餐制度。该县基础条件较好的徐楼中心学校将率先试点,然后在全县逐步推开。
        濉溪县教育局副局长杨生:
        目前,濉溪县有300多所中小学幼儿园。其中绝大部分镇学校及民办学校、幼儿园(幼儿看护点)都建有食堂,大约6万名学生要在食堂就餐。由于食堂在承包主体、经营模式、管理体制和设备条件等方面不同,情况也各不一样。个别学校食堂饭菜品种不多、质量不佳、价格偏高,致使在食堂就餐的学生数量逐渐减少。
        学生在校期间的饮食安全牵动着家长的心,也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濉溪县出台的“校长陪餐”新规,要求作为“把关人”的陪餐校领导要做到“三同”:和学生同样缴费、同时就餐、同标准就餐,目的就是为了让学生吃得好、吃得安全和放心。
        了,治标先治本。我们首先要求学校食堂不管是自主经营还是对外承包,学校都应肩负起管理的责任,并且把各项管理措施制度化、常态化,从食品的采购、到具体的烹饪过程、再到饭菜的定价,学校都应该全程把关,有监督、有管理、有问责。
    “陪餐制”要求负责食堂管理的校领导,早、中、晚三餐都须陪同学生一起在食堂用餐,餐费自理。陪餐的校领导不仅要陪着学生吃饭、听取学生意见,还必须核验食材购物台账、检测合格证等,提前进入食堂查看环境设施、操作人员的卫生状况、饭菜质量及服务情况,饭后记录对每餐的评价及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食堂工作人员及责任人,并加以整改。
    为了防止“陪餐制”流于形式、走过场,目前濉溪县教育局正在进一步完善“陪餐制”实施细则,要求各校都要建立健全一套完整的校领导轮流值班陪餐制度及考评制度,建立陪餐记录档案,使之成为制度化、常态化。我们将联合县有关部门,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学校、听取学生意见建议和随时调取食堂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对学校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监管与奖惩。
    此外,学校还要建立由学生、家长、教师等代表组成的膳食委员会,负责评议监督饭菜质量、校领导陪餐记录、就餐卫生等方面内容,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本报记者 丁贤飞 本报通讯员 彭先进 整理)
    ——-——安徽日报2014年8月19日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