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的日常监督,严格落实村务公开、“四议两公开”及村级工程建设等相关规定和制度,强化“三资”管理,12月8日,韩村镇召开村级“三资”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各村书记、主任、文书及报账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韩村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建国传达了县纪委【2014】109号文件——关于印发《濉溪县“重点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会议要求:一是各村的各项收入要及时纳入“三资”管理账户,做到日清月结,据实建账,按月公示;二是对村级工程项目,镇纪委要介入监督,要做到事前有审批、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检查;三是对“重点村”直接投资建设项目、委托村组织实施的代建项目、自主实施的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及村级资产处置,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确保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相关手续要上报县纪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