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濉溪文明网! 设为首页 |学雷锋志愿者注册 | 加入收藏

位置: > 基层创建 > 文明村镇 > 正文

濉溪经济开发区“四举措”加快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

  • 发表时间: 2014-09-30 11:17
  • 来源:濉溪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濉溪经济开发区通过“四举措”,加快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园区生态环境。

      一是完善集中处理体系。建立由“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统一领导、各村(社区)负责清扫保洁”的垃圾处理管理体系。服务中心负责对辖区内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各村(社区)负责对本管辖区垃圾清运、卫生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管工作,确保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理顺工作机制。明确保洁标准和保洁范围,要求各村(社区)所辖主要道路、池塘、河道、沟渠整洁干净,无乱丢乱扔现象,无卫生死角。同时严格制定保洁与清运工作制度、考核细则。

      三是强化清运管理。绘制各村(社区)垃圾清运布置图,与垃圾清运公司签订合同,明确双方职责、垃圾清运范围、次数和标准等内容。加强中转站、收集站建设管理,规范垃圾中转站运行工作,确保垃圾清运工作及时、规范、有序清运,确保辖区内无垃圾堆积现象。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指导各村委(社区)与农户签订好卫生责任书,指导农户开展垃圾分类、垃圾资源化处理。做好垃圾箱、垃圾池等环卫设施的完善和规范管理,积极倡导生态、环保、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着力转变农村落后的生产方式和不良生活陋习。(周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