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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法院被授予 “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 发表时间: 2017-03-02 14:06
  • 来源:濉溪县文明办
        近日,濉溪县法院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近年来,濉溪县法院在上级法院的大力指导下,立足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的功能,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对策,提炼总结工作亮点和特色,取得了明显成效,2016年被确定为省高院信息直报点。2014年以来,共有90条信息被上级机关采用,其中被市级机关采用77条,省级机关采用11条,国家级机关采用2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信息队伍梯队建设。建立信息采编长效工作机制,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亲任组长,对全院信息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具体指导。配备专职信息员,每个庭室确立兼职信息员一名,共20名,加强专兼职信息员之间的学习交流,形成了具有特色的信息工作人员梯队。建立信息工作通报制度,落实信息考核、奖励制度,制定了《濉溪县人民法院信息调研奖励办法》,用制度规范信息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转变工作视角,深挖基层信息富矿。拓宽视野,深入一线主动调研,通过专题调研等形式,捕捉基层的信息素材,有效挖掘推进依法治国中的社会热点、工作难点问题。找准信息源,做到关注热点、剖析难点、捕捉亮点,及时收集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围绕本级党委工作重心,归纳总结社会管理苗头性、典型性、源头性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深度加工素材,提升信息稿件质量。综合分析素材,将零碎的信息材料进行分析、提炼,然后归纳总结出带有规律性的信息材料,达到由偏到全、由零到整、由粗到精的效果,发现类型化问题、总结典型经验,指导推动工作。对个案进行深度剖析,从中发现和挖掘具体个性特征或典型意义的信息。畅通多管渠道,转化信息调研工作成果。紧密结合法院工作中心,转化信息材料表现形式,利用各种方式,深入宣传法院各个时期的重大工作情况,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关心和支持。在调研成果的转化利用上,对具有指导和交流价值的及时上报;对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及时上会研究,形成文件进行落实。同时注重借鉴外地法院先进经验,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加强信息的转化运用,真正做到把信息调研工作作为宣传法制、学习交流、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的平台。(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