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监管水平,切实做好各项环保工作,临港分局把环境安全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围绕“三个强化”,加强环境监管力度。
一是强化宣传力度。深入企业宣传环保知识,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宣传资料,把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到企业单位,渗透到社会各界,强化企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强化项目管理。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严格项目审批,严把入口关,严肃查处违法建设项目。把排污总量指标作为新建项目审批把关的总闸门和前置条件,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
三是强化环境执法力度。坚持做好日常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突击检查力度。对重点排污单位,进一步增加环境监测频次,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检查等方式,有效制止企业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为临港和谐、宜居、环保、生态、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是强化督查。坚持每季度定期督查局属各部门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不定期督查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及限期整改落实情况等,确保我县环保目标按时完成以及我县环境安全。(朱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