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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法律援助服务群众重实效

  • 发表时间: 2014-10-10 10:11
  • 来源: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

    2014年,濉溪县全面贯彻法律援助“两条例”和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按照“便民利民、优质高效、应援尽援”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截止9月底,全县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01件,为1536人次提供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援助。

    一、着力推进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

    截止目前,濉溪县司法局在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投入10余万元建成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并投入使用,窗口建筑面积124平方米。“123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平台完成升级,建成了全县统一的“12348”法律服务平台,全县电信、移动、联通用户均可以无障碍拨打使用。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积极推进“软环境”建设。县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实行律师值班制度,严格律师咨询登记、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回执要求,规范受理案件范围和受理指派流程,明确《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执行要求,保证了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优质高效。

    二、大力开展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濉溪县现有律师18名,为了更好地落实两院、两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县与市直3家规模较大律师事务所对接,整合律师资源,组建有刑事辩护专长的律师参加濉溪县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解决濉溪县律师资源不足和刑事法律援助力量薄弱的问题。至目前,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团律师已经为109名受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其中为75名未成年人提供了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的刑事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三、切实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

    在法律援助质量评查活动中,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开展2014年已结案件自查自评,除个别案件材料收集有欠缺、归档装订有瑕疵外,其余均严谨规范,整体合格率达到95%。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已结案件受援人、案件承办法官等进行了电话回访。7月15日,濉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文举向市人大检查组汇报了濉溪县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开展情况。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组织人员到濉溪县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就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法律服务行为进行了研讨。通过研讨,既让社会各界监督,又推动了法律援助工作,也使广大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更加全面深刻。

    四、不断强化法律援助宣传

    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的同时,通过濉溪普法网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濉溪县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播出、刊发《法律援助温暖百姓》、《12348法律援助专线信息》等法律援助新闻稿件数条。在市人大检查《法律援助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时,对全县近年来的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并以多种形式开展了广泛深入的主题宣传,为法律援助工作造势、鼓劲、加油。今年县法律援助机构共向省、市、县各级新闻媒体投送法律援助工作稿件40余条,并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为民服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在各个法律宣传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牵手公平与正义”、 “开展法律援助构建和谐社会”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城县社区、农村乡镇开展《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十周年宣传活动,分发《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资料万余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展示了法律援助工作成果,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