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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更阳光便民

  • 发表时间: 2014-08-19 15:34
  • 来源:淮北日报

        据市民生办消息,濉溪县在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民生工程中,根据实际创新改革具体操作方法,让这项惠民政策阳光透明,也更加便民利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我市民生工程之一 (濉溪县城镇居民医保已与新农合合并)。今年,我市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90元,参合农民个人缴纳提高至70元,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320元,中央财政补助180元、省财政补助105元、市县财政配套35元。我市还进一步加强门诊统筹工作,确保全市参合农民都能在本乡(镇)卫生院和就近的村卫生室获得门诊费用报销。

        自今年3月1日起,濉溪县改变补偿款发放形式,将以往的现金发放改为打卡发放,补偿款直接打入个人粮食补贴存折,省去参合患者多次往返报销的麻烦,发放更加科学、及时、安全。同时,受益者能够及时收到关于补偿信息的手机短信,明细信息一目了然,提高了补偿透明度。 

        与此同时,参合患者使用二代身份证就诊报销,全面替代IC卡。此举既利于医疗机构对住院病人进行信息核对,又减少了制作IC卡的成本,真正实现了住院病人报销实名制,同时缩短患者入院登记时间,简化就诊报销程序,切实方便群众。 

        濉溪县还进一步扩大了按病种付费定点医疗机构的实施范围及病种,同时对按病种付费的病种实行定额包干。患者按照疾病定额标准的自付比例(15%—25%)预交住院费用,实际发生费用若超出定额,超支部分除个人支付比例外由医院自行承担,有效地规范了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提高了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效率,减轻了参合群众医药费负担。  

        此外,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参合患者在濉溪县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的报销比例由去年的88%、80%提高到90%、85%,切实减轻了患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