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濉溪文明网! 设为首页 |学雷锋志愿者注册 | 加入收藏

位置: > 基层创建 > 文明城市 > 正文

濉溪县开展勤政廉政党员干部典型选树活动

  • 发表时间: 2015-09-23 08:16
  • 来源:濉溪县政府网
      近日,濉溪县在各镇(园区)、县直各单位的在职党员干部中开展了推选勤政廉政典型活动。此活动旨在大力培育勤政廉政先进典型,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凝聚正能量,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形成典型示范效应,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活动要求,被推选的党员干部要具有政治思想好、自身要求严、工作能力强等基本要求。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团结同志,能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连续3年以上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善于学习新知识、研究新问题,具有较强的工作理论和业务能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作风扎实,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效显著,得到领导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活动要求,各党委(党组)要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勤政廉政典型选树活动,即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又要充分发扬民主,层层筛选,真正把那些廉洁奉公、服务意识强、业绩突出的党员干部评选出来,确保推出的典型能够代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能经得起组织和群众的检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确保此项工作严谨有序开展。
      各镇(园区)、县直各单位推荐的勤政廉政典型,将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相关单位组成的综合考评小组确定最终人选,并在县广电台、淮北日报等媒体开辟专题,开展典型事迹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