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疃镇辖区内拥有中、小型石料加工及堆放场(点)10处,其中加工场所3处,大多处在濉刘路、宿涡路等公路沿线。加工场点在进行石料和煤矸石加工作业时,会产生大量粉尘,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孙疃镇通过制定详细计划,决定从12月2日至12月15日,分自行拆除、依法取缔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依法取缔。2日至5日,该镇抽调部分镇、村干部组成若干小组,分赴各加工场点进行说服劝导,要求各石料场点的业主按照“三不留一毁闭”(不留地面设施、不留从业人员、不留供电设备,毁闭加工机器)的标准进行自行拆除。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村监督自行拆除工作。
据了解,此次行动中,大多数加工场点业主表示了理解与支持,愿意主动配合拆除设备,转移生产原料。对于大型设备和诸如供电类专业性较强的设施,孙疃镇提供机械和技术人员协助,以确保安全。在各部门通力协作下,至12月8日,该镇3处石料加工场所已拆除完毕。(李天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