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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采取措施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

  • 发表时间: 2017-03-02 14:20
  • 来源:濉溪县文明办
        为做好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县建设,濉溪县依托小老板培育工程,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试点工作。
        一是加强孵化基地建设。按照选址灵活、因地制宜的原则,鼓励各镇(园区)、村(社区)利用废旧学校、厂房和闲置的办公场所,改建农民工创业园、城市创业园和村级创业点,为创业者提供场地支持。
        二是加强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政务服务大厅等拓展、整合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功能,全面提高返乡创业就业服务能力。引导有条件的地区,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场所,整合证照办理等相关公共服务资源,加快建立融资、融智、融商一体化创业服务中心,为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专业化服务。
        三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的基础上,不断改善县、镇、村基础设施条件,基本实现主要县道通二级以上公路,提高通行能力。加快改善物流服务能力,建设智能电商物流仓储设施,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到千家万户的“最后一百米”。
        四是强化创业教育培训。加强创业培训机构和师资力量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完善培训服务功能,设立创业学院,建立高水平、专兼职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测评、训练、孵化、融资等服务,培育创业创新精神。
        五是加大返乡创业专项资金扶持。县财政每年按不少于10元/人、乡镇(园区)财政每年按不少于5元/人的标准设立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专门用于扶持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
        六是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支持在镇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经验收合格,每个站点给予2000元补助。支持电子商务村建设,网商在10个以上、年度网上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且销售产品为本地特色农土特产品的村,经验收合格后,每个村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努力打造集商品贸易、平台建设、快递物流配送、融资支持等多功能、多业态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张军 张成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