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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开展1至4月份民生工程督查

  • 发表时间: 2016-05-06 10:56
  •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网
        从5月3日开始,由县委县政府督察室牵头、县目标办、县监察局、县民生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1至4月份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此次督查,旨在全面掌握、跟踪濉溪县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民生工程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民生工程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任务。

        督查采取“听、看、查、访”方式进行,坚持“督查、整改、通报”三位一体,强化督查结果运用。重点督查民生工程工程类项目建设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工程进度是否达到序时要求,工程项目是否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对照镇目标任务逐一核实工程实施情况,每个项目赴现场予以确认。未开工项目主要查看前期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目前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包括任务分配文件、立项批文、用地批文、环评报告、规划许可证、招投标相关资料及开工场地三通一平情况。正在建设项目主要查看是否建立项目标识牌,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完成进度。同时检查项目经理、监理和工程技术人员是否在岗,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和工程日志记录是否完整规范。

        督查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园区)、县直民生工程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督查组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及时反馈,并帮助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截至5月4日,督查组已督查4个单位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其余单位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正按照计划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