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县司法局组织宣教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普法志愿者在县城沱河路开展了以“新消费 我做主”为主题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免费提供法律服务、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重点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消费维权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此次活动共发放《普法便民手册》700余册,《法律知识读本》500余册,法律宣传彩页1000余份,法律援助联系卡800余张,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0余人次。丰富的宣传形式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宣传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