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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电动车文明出行倡议书

  • 发表时间: 2021-08-11 16:08
  • 来源:濉溪文明网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随着淮北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不断深入,让城市更文明已成为全体淮北市民的共同心愿。电动车作为最方便快捷、经济实用的交通工具,备受群众青睐。在给我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导致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存在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信号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改型改装等现象,扰乱了交通秩序,影响道路通行能力,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引导电动车驾驶人养成适应新时代需要的良好精神风貌、文明素养与行为规范,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形象。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坚持文明行驶

    广大驾驶员要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骑行应佩戴安全头盔,做到按道行驶、按灯停走、按位停放,不争道抢道,不乱穿乱行,不超速超载,不在骑行中接打电话、收发信息,行人较多时要主动避让、依次通行,并自觉服从值勤交警和文明劝导员的管理引导。

    严禁非法加装

    电动车安装遮阳伞(雨篷)后,车体变宽变高、风阻增大,降低了驾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广大驾驶员要深刻认识加装遮阳伞(雨篷)危害性,坚决杜绝跟风、侥幸心理,自觉做到不加装任何形式、任何规格的遮阳伞(雨篷),自行拆除已加装的遮阳伞(雨篷),决不让遮阳伞(雨篷)变成自己和他人的“夺命伞”!

    依法登记上牌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为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身份证”。凡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当取得电动自行车牌照。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依法登记机动车号牌,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后方可上路行驶。

    规范有序停放

    对划定停放区域的,应在规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域有序停放;对未划定停放区域的,停放时按秩序停放,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在主次交通干道、人行道、绿化带、建筑物出入口、消防通道及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停放。

    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作为日常出行习惯,在出行的路上多一份谨慎、多一份责任,时刻铭记“安全要掌握在自己手中”。让我们携手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淮北市文明办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