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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部门预算

  • 发表时间: 2019-02-19 10:59
  • 来源:濉溪县文明网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部门预算
     

     
     
     
     
     
     
     
     
     
     
    2019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1.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收支总表
       7.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收入总表
       8.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支出总表
       9.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0.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定全县文明创建总体规划、政策措施、工作标准、管理规范、奖惩办法和年度工作目标以及工作重点等,并提请县文明委审定。
       (二)负责调查、研究、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文明委。负责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三)负责组织对各镇(园区)和县直相关部门、驻濉企业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督查考核,通报文明创建考核结果。
       (四)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宣传、组织和指导全县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文明创建中的投诉热线及新闻媒体曝光等问题的处理及跟踪督查落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宣传指导;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信息的收集、编辑、发布、上报和县文明网站的运行、管理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负责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协调开展全县志愿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县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等的管理工作和总结推广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典型经验等工作。
       (七)完成县文明委、市文明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度部门预算为办本级预算,无下级单位预算,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是认真学习理论。二是开展实践活动。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对广大干群的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开展 “中国梦·我的梦”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三是服务全县大局。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
       2.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充分展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成就,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做大做强做深。按照《濉溪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高质量建设濉溪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网络平台,实现“一个阵地、多种功能、共享使用”,力争进入第一批全省试点县。
       4.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融入贯穿结合、落细落小落实,着力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实践上下功夫,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县道德模范评选,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模范、学习先进、捍卫荣誉、关爱好人的浓厚氛围。
       5.建设全省文明示范县。一是部署重点工作。继续推动落实《濉溪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行动计划(2018-2023年)》,以《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参考,进一步理清建设全省文明示范县任务,努力提高群众对建设全省文明示范县的支持率和满意度。二是严格督查考核。持续开展督查活动,继续推行县领导每月督查,相关部门联动督查的方式,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始终聚焦问题整改,提升创建水平。三是树立特色品牌。加快推动濉溪好人馆、特色巷道、特色社区、未成年心理辅导中心、移风易俗示范村等特色项目建设。四是攻坚短板弱项。摸清底数,尽早谋划,着力补短板、强底板,不断提升建设水平。五是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复查任务。
       6.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依照《安徽省农村文明创建行动纲领(2017-2020年)》,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迈入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县为目标,坚持既塑形又铸魂,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7.推动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推动提高员工素质、树立行业新风、文明单位带头履行社会责任。
       8.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好文明家庭的示范带动作用。
       9.强化未成年人教育。以文明校园创建为载体,加强管理、创新方式、拓展领域,推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0.推动诚信建设制度化。在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把失信问题治理与征信体系建设、信用联合奖惩、诚信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打造不愿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社会环境。
       11.整合志愿服务工作。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加强项目化运作、组织化规范、专业化支撑、社区化扎根、社会化动员、信息化管理。
       12.加大公益宣传。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党的十九大精神、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文明城市建设问卷调查为主要内容,丰富宣传渠道,扩大覆盖范围,对标设计内容,强化媒体宣传、网络宣传和社会宣传,使群众文明素质在潜移默化中提升。
       13.强化实践养成文明行动。一是文明交通。二是文明旅游。三是文明餐桌。四是文明守则。
       14.加强网络文明传播。一是实施网德建设工程。二是开展网络公益活动。三是深化网络生态治理。四是传播网络文明理念。
       15.强化精神文明队伍建设。不断探索总结,把握规律性认识,扎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强起来。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09.0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9.02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9.02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城乡社区事务会出198.24万元,占94.84%;住房保障支出10.78万元,占5.16%。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9.02万元,比2018年预算拨款减少6.82万元,下降3.16%,主要原因:预算职工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8.24万元,占94.74%;住房保障支出10.78万元,占5.16%。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98.24万元,占94.74%,比2018年预算减少5.16万元,下降2.54%,下降原因主要是预算职工人数减少,工资支出减少。
       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0.78万元,占5.16%,比2018年减少1.66万元,下降13.34%,下降原因主要是预算职工人数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9.0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83.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奖金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8.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会议费等。
       住房保障支出10.78万元,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
       专项业务费支出106.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房租及物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濉溪县文明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收支总预算209.0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02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事务198.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8万元。

       七、关于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收入预算209.0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9.02万元,占100%,比2018年预算减少6.82万元,下降3.16%,下降原因主要是预算职工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八、关于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支出预算209.0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6.82万元,下降3.16%,下降原因主要是预算职工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02.95万元,占49.2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保障机构日常运转等;项目支出106.07万元,占50.75%,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支、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无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95万元,比2018年减少6.89万元,下降6.27%,下降主要原因:预算职工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情况。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42万元。其中: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4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濉溪县文明办共有车辆1辆(为文明办下属事业单位文明创建督导中心所有),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文明创建督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
    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购置费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濉溪县文明办2019年无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国库管理的非税收入。
       二、纳入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专户管理的收费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