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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 发表时间: 2016-12-26 10:50
  • 来源:濉溪县文明办
        近日,县纪委转发了《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7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就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倡导廉洁过节等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要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三十条”及市“二十条”等要求,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表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继续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严禁用财政性资金购买购物卡;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参与赌博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纪委要结合当前县、镇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工作,把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换届纪律宣传教育和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强调,元旦、春节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紧盯“四风”新情况新动向,有效破解“隐身”和“变种”等新问题,坚持执纪从严、有责必问,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四风”问题突出,或者对严重违纪问题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处理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和领导的责任,确保党的纪律规矩落到实处,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县纪委将通过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县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纪委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0561—6077632;网络投诉举报平台:http://anhui.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