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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反向测评法”考实评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 发表时间: 2014-09-03 15:32
  • 来源:县组织部 陈光

    近年来,濉溪县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中,运用逆向思维,改进测评方法,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正面评价的同时,注重从反面寻找缺点与不足,为考实评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供了客观依据。

    一、合理设置测评内容。根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容易出现或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设置测评内容。对领导班子的民主测评,在保留原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综合评价档次的基础上,设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够坚定”、“工作实绩不够明显”、“开拓创新意识不够强”、“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得不够好”等11个方面的反向测评内容;对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在保留原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综合评价档次的基础上,设置“工作能力较差”、“敬业精神不强”、“作风不够扎实”、“自身要求不严”等8个方面的反向测评内容,供测评人员进行选择。

    二、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按照知情者和关联者参与的原则,扩大测评主体范围,变“少数人评价”为“多数人评价”。县直部门测评范围扩大到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测评范围扩大到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并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参加,确保测评结果最大程度地反映民意。测评过程中,由考核组对反向测评内容的设置及各个选项作出说明,使测评人员掌握反向测评的方法和意义,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将反向测评中列举的领导班子11个方面的问题和领导干部8个方面的问题作为考核谈话的重要内容,多角度听取党员群众对考核对象的意见建议。

    三、综合分析测评结果。对反向测评进行综合分析,既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又不简单以票取人,坚持做到“六个结合”,即将测评结果与测评对象的职位和工作性质结合;将测评结果与测评对象的个性特点和工作作风结合;将测评结果与测评对象的客观情况和主观努力结合;将测评结果与测评对象的一贯表现和组织上平时掌握的情况结合;将测评结果与通过个别谈话和走访调查等其它考核方式了解到的情况结合;将测评结果与和测评对象本人谈话了解到的情况结合。同时,将反向测评结果在本单位班子成员之间以及不同单位同一职位之间进行比较分析,使测评结果更加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