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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相军检查《消防法》实施情况

  • 发表时间: 2016-05-17 09:00
  • 来源:濉溪县文明网





     
        5月13日,濉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相军率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宣传部长王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闻斌,副县长王永涛,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安监局负责人参加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濉溪县二中、县医院、铭城花园小区、刘桥镇敬老院、开发区福尔足袜业等企事业单位,实地检查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到县消防大队查看消防器材装备和设备演练,并座谈听取县政府及10个有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消防法》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全县消防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以有效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为重点,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消防执法工作,确保了全县消防安全整体形势持续平稳。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贯彻落实《消防法》所取得的成效。李相军指出,消防安全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的要求,县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新问题,拿出推动工作的有效措施。要改进宣传方式,根据各企事业单位行业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防范火灾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要抓好日常管理,完善工作运行的长效机制和公共消防设施;要加强工业园区、乡镇工业集中区的规划建设,配齐配足消防设施、设备,针对器材操作进行专门人员培训;要抓实隐患排查,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单位开展经常性隐患排查整治;要进一步落实好消防安全责任制,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的主体意识,将消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