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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法院举行“践行核心价值观”培训

  • 发表时间: 2015-11-24 13:59
  • 来源:濉溪文明网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氛围,激励新聘用书记员更好地融入法院的工作中,11月10日,濉溪县人民法院举行了“弘扬司法礼仪,践行核心价值观”培训讲座。
        培训开始前,濉溪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孙涛作了动员讲话,他指出:弘扬和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是当前法院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要提高认识、打开思路、开拓渠道来扎实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是体现法院精神风貌、展现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是提升队伍素质、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的有力抓手,也是弘扬和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渠道。新时期,新形势下,我们要从法院文化建设入手,通过文化来塑造人,通过环境来带动人,通过氛围来感召人,真正把司法核心价值观学到手里、放在心里、落实到行动里。
        政治处法警杜芳为新聘用书记员仔细讲解了司法礼仪的相关内容,尤其强调了法庭礼仪和仪态礼仪,并对新聘用书记员提出了以下要求:开庭时按照有关规定穿着制服、佩带小法徽并保持整洁;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严禁擅自离开审判庭,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翻阅与庭审无关的案卷、报刊等文件材料,不得有打瞌睡、吸烟、身体不端、玩游戏、穿拖鞋、掏耳朵、剪指甲、吸烟、吃零食等不雅行为;集中精力,认真记录,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的事。
        注重司法礼仪是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和实现途径,法院行为文化中要突出司法礼仪的建设,让每一个法院工作人员都耳濡目染、感同身受,强化恪守司法礼仪的意识,也能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社会公众,培养公众对于法律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