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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环保局强化政务公开打造“阳光环保”发展环境

  • 发表时间: 2015-08-12 10:49
  • 来源:濉溪新闻网
      2015年,县环保局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主动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阳光环保”,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最优的发展环境。
      一是公开许可范围。公开许可依据、许可事项,防止权力滥用,防止违法审批,防止越权审批。
      二是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最优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实现审批标准化、程序化,确保100%按时办结。
      三是公开自律制度。公开环保六项禁令等廉政纪律,做到办事公正、公开、公平。
      四是公开岗位人员。岗位人员持证上岗,职责明确,责任分明,确保工作人员的主动性、能动性。
      五是公开奖惩措施。针对不同的行政行为,有奖有罚,确保工作人员规范服务的自觉性。
      六是公开监督方式。公开监督邮箱、信箱、电话等监督方式,自觉接收社会监督,确保服务承诺执行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