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濉溪文明网! 设为首页 |学雷锋志愿者注册 | 加入收藏

位置: > 基层创建 > 文明单位 > 正文

濉溪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金融安全

  • 发表时间: 2015-02-10 14:59
  • 来源:濉溪县法院

        为促进我县经济建设,濉溪县法院深入贯彻全县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出台制定《濉溪县人民法院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维护金融安全的实施意见》,主动作为服务“四个濉溪”建设。

        该院立足自身实际,找准维护金融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在深入调研和充分研究的基础上,以院文件形式制定出台了《意见》。围绕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依法最大限度地保护金融债权的安全;加大对金融主体的保护力度,公正司法、平等保护,以提振投资者信心;通过明确分工,分配属地管辖,将原有民二庭审理的金融类案件,分流到辖区人民法庭审理和执行,民二庭只保留审理濉溪法庭辖区内的案件、由执行局执行;针对金融案件受理,做到快审查、快立案、快移送,快速完成案件保全、审核工作;对于审判中出现的新型金融案件及时进行协调;加强执行,定期集中力量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