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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委组织部“三项制度”铸就清廉机关

  • 发表时间: 2014-12-26 09:37
  • 来源:淮北先锋网

        近年来,濉溪县委组织部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做到严格管人、管权和管财,扎实推进清廉型机关建设,较好地实现了组织部门收支阳光、政治清明,组工干部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确保了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一、建管人制度,确保清白做人。一是规范行为。在严格落实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部机关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行为规范,涉及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重大事项报告、检查指导工作、考察考核干部、公车管理使用等8个方面,具体细化为“28个不准”。把执行廉政行为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廉政承诺。按照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部机关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行为规范等,每年,部机关干部职工书面作出廉政承诺,签订廉政承诺书,通过党务公开栏和组织工作会议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三是报告评议。建立“七个一”机制,即:股室负责人每月向机关支部报告一次本科室廉洁情况;部机关党员干部每半年向机关支部书面一次个人廉洁情况;部长办公会每年听取一次机关及机关干部廉洁情况汇报;每年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廉洁评议;部长每年对部机关及部机关干部职工廉洁做一次点评;每季度部评选一次机关廉洁之星,每年评选一次廉洁股室。

        二、建管权制度,确保干净做事。一是公开职权。认真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转型”活动,做到办事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根据工作职责,共向社会公布职权26项,权力流程图9份,廉政风险点6个。二是规范用权。规范了部长碰头会、部长办公会、部务会议的决策权限和程序,让决策科学规范。制定《中共濉溪县委组织部机关制度汇编》,涵盖督查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等26项制度,用制度管理好每一项职权和工作。三是监督用权。通过公布部长信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悬挂监督举报箱、举办组织部开放日活动、参加万人评议机关和科(股)长工作等多种途径,接受社会各界对县委组织部及部机关人员的监管、举报。对违反用权情况的,工作不廉洁情况的,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调离组织部门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建管财制度,确保阳光收支。建立健全机关财务制度,涵盖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报销管理等四个方面。实行现金与主管分设,审核人与签字人分设,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同时推行“三个一”财务审查通报管理法,即:每月部长碰头会定期审查、通报一次财务收支,每半年部长办公会审查、通报一次财务收支,每年向社会公开一次财务收支,审查、通报、公开时做到逐笔、逐项,切实确保每一项开支公开透明,每一分钱的用途明明白白。(郭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