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落实。
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提升行动过程中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县领导指出突出问题,包保单位针对突出问题现场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实地督查组切实做好实时测评记录,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源头监督、过程监督、末梢监督,实施“闭环式”管理,扎实做到实地督查常态化、问题整改日常化、整治结果长效化,同时对整治结果定期进行“回头看”,全力推进落实整改到位!
02
创新工作机制,确保整治成效。
创建过程中注重工作机制创新,建立“一问题一单位一对策”的赛马机制,制定“周抽查、月考核”制度,针对难点堵点问题实施重点突破。同时设立奖惩机制,对责任单位采取月授流动红黄蓝旗形式褒扬先进、督促后进。同时联合县纪委监委等部门按照《濉溪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激励问责办法(试行)》规定,对在整治工作中推进缓慢、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确保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成效。
03
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创建氛围。
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媒体联合宣传整治提升行动的意义和成效,提高群众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营造全民参与的创建氛围。同时注重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积极宣扬正面典型、重点曝光反面事例,全面推动整治提升行动见行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