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濉溪文明网! 设为首页 |学雷锋志愿者注册 | 加入收藏

位置: > 文明要闻 > 正文

濉溪县出台农村公厕管理监督考核实施方案 助力美丽新农村

  • 发表时间: 2019-12-03 09:37
  • 来源:淮北日报

      近日,《濉溪县农村公厕管理监督考核实施方案(暂行)》(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实施。

      《方案》提出,农村公厕管理监督考核的工作目标是坚持农村公厕管理养护与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相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厕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统一管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以“设施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保洁优质化”的农村公厕服务标准为依托,进一步提升公厕管理效能、服务水平和管理人员素质,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农村公厕管理运行服务体系。

      《方案》指出,工作分工上,由县城管局牵头,县委督查考核办、县文明办等相关单位参与,成立濉溪县农村公厕管理运行监督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村公厕监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县监督考核领导小组依据考核结果核拨各镇公厕管理运行维护费用,督促各镇、村建立公厕长效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安排专人对各镇农村公厕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严格考核,防止在公厕使用过程中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如厕,让“厕所革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镇人民政府作为公厕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农村公厕的管理运行维护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应认真履行宣传引导、督查巡查等职责,指导做好公厕管理养护、化粪池清掏等工作。农村公厕的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后续工作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各镇人民政府应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专业化的企业进行公厕管理维护,形成管收用、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理机制。

      《方案》提出,根据县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要求,设立公厕管理运行维护专项资金,每座公厕由县财政承担1万元,镇财政承担5000元。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依据公厕运维情况,经考核,每半年由县财政局按照公厕数量进行拨付。考核以日常督查检查为依据,在核拨各镇公厕管理运行维护费用时兑现奖惩。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公厕管理运行维护费用足额拨付。考核未达90分的,按作业标准扣减公厕管理运行维护费用。80分至90分(不含)每分扣除100元,70分至80分(不含)每分扣除200元,另扣除10%的公厕管理运行维护费用。得分低于70分的,全额扣除公厕管理运行维护费用。县监督考核领导小组依照考核标准每月不少于1次对全县农村公厕管理服务作业质量进行集中监督考核,考核方式为每个镇公厕总数随机抽取5至10个公厕进行现场核查。各镇、村应建立相应的公厕管理长效机制和考核机制,安排专人对农村公厕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检查,并据实填写检查评分表,做好检查记录,检查结果作为核拨公厕管理运行服务费用的重要依据。(吴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