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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开展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 发表时间: 2019-02-11 10:48
  • 来源:濉溪县文明网

    濉溪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濉溪镇志愿者们进行禁放宣传

       濉溪县自2018年9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部署以来,坚持“党政领导、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目标责任,通过强化宣传教育、严密清查堵控、严厉执法查处等方式,经受了“中秋节”、“国庆节”、“元旦”三个传统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的考验,使禁放工作深入人心,禁放区已基本实现“零燃放”。
       传统节日向来是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喜庆的气氛,不能靠烟花爆竹来支撑,传统的习俗,应该用更加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方式来表达。即将到来的春节、元宵节是今年禁放工作又一场硬仗,为进一步巩固全县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成果,有效防止春节、元宵节期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反弹,确保禁放区保持“零燃放”,濉溪县委、县政府及早进行了相关部署。

       宣传引导先行
       按照“全方位、无遗漏”的原则,在禁放区域通过入户宣传、线上线下联动宣传、党员干部带头宣传等方式,使广大群众熟知我县禁止燃放区域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增强了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让禁放工作深入人心,获得了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包保值守保障
       春节、元宵节期间全县采取战时值守机制,在2019年2月4日、5日、9日、10日、19日、20日共6个重要节点全天候值守,同时按照每500名居民配备1名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人员的标准,开展巡逻值守工作,充分保障两节期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