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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消保委发布中秋国庆消费五提醒

  • 发表时间: 2018-09-20 09:17
  • 来源:淮北日报

       近日,濉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中秋、国庆“两节”消费警示,提醒全县广大消费者五大消费注意事项,以防上当受骗。
       县消保委提醒一是选购月饼要注意甄别。消费者应当在正规门店购买,选购时查看产品包装是否规范、完整,信息是否齐全,认清有无QS安全标志;针对保质期很短的冰皮月饼等要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期;对于超市、酒店自制月饼要谨慎选购,自制月饼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号,否则不能销售,消费者选择时应注意查看外包装上的生产许可证号。二是购物打折促销要谨慎。节假日期间,商场“打折促销”“买送活动”“预存就送”等营销手段应接不暇,消费者不要被促销活动冲昏头脑,一定要根据个人的实际需要进行理性消费,按需购买。三是出门旅游安全很重要。假期,出门旅游须注意人身、财产安全。跟团游的消费者请选择证照齐全的旅行社,务必签订旅游合同,出境旅游的消费者务必确认所选择的旅行社是否具备出境游的相关资质;通过网络预订旅行门票时需警惕“钓鱼网站”,多查阅旅行地相关资料,避免掉进低价陷阱。四是餐饮消费要谨防陷阱。在外出就餐时,注意查看菜单价格,留意是否明码标价或事先询问价格和收费标准,结账时索要账单进行核对,防止“低价高收”等情况。五是注意保留好消费凭证。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索要正规发票、购物小票、服务合同等凭证,并妥善保管好有效的消费单据,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淮北日报记者 吴永生 通讯员 赵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