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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南坪镇“四强化四到位”开展环境整治工作

  • 发表时间: 2017-03-20 08:54
  • 来源:濉溪县人民政府网
    三月中旬,濉溪县南坪镇集中开展了土地拆违、环境保护大检查集中活动。
        全镇涉及土地36家、涉污违法违规企业51家,已清理整治36家,其中34家实行“三不留一毁闭”,36家签订限期整改承诺书。共拆除违法建筑房屋98间,拆除变压器17台,厂棚2360平方米,清理物料堆放场7处,非法石料厂1处,储煤场13处,搅拌站3座,现扔正在紧张清理中。
        一是强化领导,宣传到位。镇党政一班人首先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排查摸底,研究制定了《南坪镇非煤矿山、石料厂、储煤场、散装物料堆场、搅拌站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南坪镇2017年度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步骤及保障措施。召开涉及污染企业的村、企业主参加的动员会议,学习上级相关文件法规,制作宣传录音、宣传单,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
        二是强化整治,清理到位。对于不符合建设规划、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要求的,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标准,不留地面设施、不留从业人员、不留供电设施、毁闭加工机器,3月15日前由业主自行拆除,对于逾期尚未拆除的,3月16-18日,镇政府集中力量依法强行拆除。镇党政班子现场办公、现场指挥,集中整治清理拆除。该镇组织150余人参加的工作队伍,分组进行集中强行拆除。
        三是强化职责,配合到位。镇村各部门各单位形成合力、密切配合,各村负责本村内的石料厂、储煤场、散状物料堆场、搅拌站的拆除、物料清理及复耕工作,并协助镇政府对辖区内进行整治。建设所负责搅拌站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协调。国土所负责做好各类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及日常监管。交警队、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供电所、配电队都根据业务职能各负其责、依法开展工作。
        四是强化责任、处罚到位。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管职责,大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国土资源所、市场、建设、税务等部门加强执法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从快处罚。明确各村书记、主任是该村第一责任人,国土所、建设所按照责任分工进行包保,如出现反弹坚决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