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下午,第二届濉溪县文明家庭评审会召开。由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直机关工委、县妇联等组成的评委会,现场对候选家庭事迹材料通过投票的方式,评选出第二届濉溪县文明家庭。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激励和引导全县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助力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今年2月份,县文明委启动了第二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在广泛发动群众的基础上,经过群众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等多种渠道,全县各镇(园区)、各单位共择优推报文明家庭84户。
会上,评委会对申报文明家庭候选事迹材料逐一进行审议,从主要事迹、获得荣誉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充分采纳前期征求的有关部门意见,通过投票的方式,从候选家庭中初步评选30户第二届濉溪县文明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