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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疃派出所敦促百户农民为被赡养老人提供安全住房

  • 发表时间: 2018-07-19 09:37
  • 来源:淮北日报

        “俺过去就怕老天爷连阴雨,担心旧窝生出个好歹。自打挪窝住进新楼房,和子女生活在一起,这下俺的心算装肚里了。”7月16日,孙疃镇四李村一个老伯,拉住上门回访的孙疃派出所教导员、传习员李士录的手高兴地说。
        在开展脱贫攻坚、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中,濉溪县公安局孙疃派出所发现部分农家存在子女居住在宽敞明亮的安全住房,而父母却长期居住在条件简陋的旧房的情况。
        针对实际情况,孙疃派出所传习中心发挥自身优势,结合走村入户开展宣讲活动,并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内容,制作发布了《关于敦促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住房的通告》,在街头、村头、路口以及公共场所张贴,主动登门入户,发放资料,普及法律,宣传政策。如发现有老人存在该种情况的,将在村干部、村民理事会配合下,对老人的子女进行约谈劝导,营造全社会强烈谴责的舆论氛围,自觉划清荣辱界线。
        6月底的一天,李士录带领民警前往四李村开放式党校进行传习授课时,发现一对八旬老伯夫妇居住在不足15平米的低矮潮湿旧房里,不能遮风挡雨。经了解,老伯5个子女都有楼房,日子过得挺红火,而老人却病魔缠身,起居困难。李士录随即登门找到老伯长子,召集三兄弟开会,讲明道理,督促转移两位老人至安全住房。兄弟仨深感羞愧,对不起父母,当场决定轮流接老人到自家住。老大首先腾出一楼的一大房间,接回老人一起生活。
        孙疃派出所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注重传习效果落地生根,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凡是赡养义务人有安全住房,但被赡养人仍居住在危旧房的,督查促办赡养人主动将老人接到安全住房中生活,并主动承担起照料老人生活起居的义务。如老人有多个子女的,子女之间应当主动协商好老人的赡养事宜,确保老人住得安稳、生活舒心。同时,鼓励党员干部带头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让老人远离危旧蜗居,入住安居房。
        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截至目前,全镇22个行政村,470多个自然庄,已有80多个家庭腾出上好房屋,接纳老人回家,搬进安全住所。另外,还有12户在外地打工的子女返乡,正在精心置办老人安全住房问题。(淮北日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谭昌领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