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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文明办“一网一号”管理办法
- 发表时间: 2018-05-08 15:28
- 来源:濉溪县文明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濉溪县思想文化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理论宣传和形势政策教育,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传播文明、引领风尚,濉溪县文明办设立“濉溪文明网”和“文明濉溪”公众号,建设具有濉溪特色的网络文化示范阵地。
第二条 根据濉溪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网站及公众号运行由“淮北日报”新媒体部门承担,
受县委宣传部及文明办监督管理,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濉溪文明网信息由淮北日报工作人员从官方新闻
信息、全县各单位通讯员投稿和文明办工作内容筛选发布,紧扣文明创建主题,由县文明办创建股监督检查,县委宣传部统筹管理。
第五条 文明濉溪公众号信息发布由淮北日报工作人员初选稿,经县文明办分管领导定题同意进行编辑,文明办创建股工作人员初审成稿,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至主要领导审核决定,经三层审核后进行发布。
第三章 相关功能
第六条 “一网一号”功能主要包括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
第七条 “一网一号”发布信息以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中心。
第八条 濉溪文明网依照市、省级文明网运行原则,不开设评论区,开设专题论坛和曝光台方便群众监督反馈。
第九条 文明濉溪公众号向广大群众开放评论,受群众监督,接受群众建议意见并及时解决。
第十条 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发布相关部门辟谣信息。
第十一条 县文明办编制预算财务报表、“三公”经费报表定时在网站公示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章 安全防护
第十二条 濉溪文明网依照安徽省政府网站管理原则进行备案,文明濉溪公众号根据《关于加强微信公众号管理工作的通知》(濉宣〔2018〕40号)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 濉溪文明网应部署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应对病毒感染、恶意攻击、网页篡改和漏洞利用等风险,保障网站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 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保护责任。强化安全培训,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