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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濉溪美德少年的决定

  • 发表时间: 2017-06-13 09:37
  • 来源:濉溪县教育局
        各镇(园区)、各有关学校:
        近年来,濉溪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 争做美德好少年”主题实践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升,涌现出一大批品德高尚的未成年人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让青少年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未成年人崇尚先进、见贤思齐,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县教育局、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决定对丁欣怡等20名第三届濉溪县“美德少年”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人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自强不息、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增长才干,继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全县广大未成年人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从自己做起、小事做起、点滴做起,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弘扬受表彰人员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在广大未成年人中掀起向先进典型学习的热潮,为推进转型崛起、建设“四个濉溪”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