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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文明办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

  • 发表时间: 2016-07-25 16:58
  • 来源:濉溪县文明网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拟定全县文明创建总体规划、政策措施、工作标准、管理规范、奖惩办法和年度工作目标以及工作重点等,并提请县文明委审定。
        (二)负责调查、研究、解决文明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文明委。
        (三)负责组织对各镇(园区)和县直相关部门、驻濉企业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督查考核,通报文明创建考核结果。
        (四)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宣传、组织和指导全县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负责全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协调开展全县志愿服务工作。
        (六)负责全县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社区、文明村镇等的管理工作和总结推广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典型经验等工作。
        (七)完成县文明委、市文明办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691.56万元,去年结余19.83万元。本年支出703.91万元,收支结余7.48万元(应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第三方考核费用),年末结转和结余7.48万元(应付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第三方考核费用)。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91.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06万增加552.4%,原因是年度中追加了对各镇(园区)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补贴经费,比2014年决算数1062.9万元少34.9%,原因是其他收入(上级拨款)减少。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0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08万元,占97.18%;项目支出19.83万元,占2.82%。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度决算684.08万元,主要用于一下方面:
        1、人员工资26.41万元
        2、住房公积金2.66万元
        3、公务接待和公车运行21.8万元
        4、濉河公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14.2万元
        5、拨付各镇(园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430.72万元
        6、机关运行189.01万元。其中办公费12.59万元,差旅费19.59万元,维护费18.56万元,租赁费24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18.9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5.22万元。
        (二)项目支出19.8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

        五、单位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县文明办政府采购三次,资金支出共计55.46万元,其中濉河公园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雕塑工程28.22万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第三方考评26万元,采购电脑三台1.24万元。
        濉溪县文明办2015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濉溪县文明办2015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8万元,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13.25,增加64.45%,主要原因是2014年8月文明办才单独设置,独立核算。2015年 “三公”经费具体支出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8万元,接待来人67批次,591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