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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李淑兰等6名同志为2月份“濉溪好人”的公告

  • 发表时间: 2016-04-20 09:08
  • 来源:濉溪县文明办
       各镇、园区、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持久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努力在全县形成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根据濉文办〔2014〕10号文件精神,我县在群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经各镇(园区)、各单位推荐、评委会评选等程序,现确定李淑兰、房素娟、程祥宝、贺巧云、杜银玲、陈广6名同志为2016年2月份“濉溪好人”。
     
    濉溪县文明办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