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园区、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持久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努力在全县形成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根据濉文办〔2014〕10号文件精神,我县在群众广泛参与的基础上,经各镇(园区)、各单位推荐、评委会评选等程序,现确定马静、刘诚、邬纪芬、王传伟、赵晓辉、徐钦文、吴珍等7名同志为2015年1月份“濉溪好人”。
濉溪县文明办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