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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法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 发表时间: 2016-11-04 08:15
  • 来源:濉溪新闻网
        濉溪县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在上级法院的大力指导下,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大局,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拓宽司法宣传渠道,大力加强新闻宣传硬实力和软实力建设,全面开创新闻宣传工作的新格局,展现法院良好形象,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继连续5年被授予“全省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后,近日,又被授予“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宣传导向;院党组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成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部署新闻宣传工作,设立专项宣传经费,修订新闻宣传稿件奖励办法,2015年向新闻宣传工作骨干发放稿件奖励近七万元;积极扩大新闻宣传队伍,研究室负责全院宣传工作,并配备5名专职宣传人员,在全院各庭室确立20名通讯员,并明确任务,自我加压,用文件的形式确立每人每月采写任务为2篇,将执法办案一线鲜活的材料和经验报道出来。
        二是聚焦媒体,新闻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积极与地方媒体开展合作,开辟专版、专栏,除完成市中院安排的专版组稿外,还与《淮北广播电视报》加强战略合作,开辟《濉溪法苑》专版,编发15版,占领舆论主阵地;充分利用并及时更新县法院“两微一网”,强化司法正面宣传,指导当事人依法诉讼,大力宣传在执法办案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树立法院和法官良好的司法形象,创办自有刊物《濉溪审判》,现已出版至第3期,以公平正义筑法魂为主题,拍摄两篇微电影,积极筹拍法院版宣传片《大王叫我来巡山》,宣传片发布仅3天网上点击量就达6万余次,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反响;积极向主流媒体投稿,宣传法院重大创新举措、工作经验和做法,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年来,司法宣传稿件被报刊、杂志、网络媒体采用达596篇,创历年之最,其中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156篇,在《人民法院报》发表稿件16篇,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法治天下》栏目组录制《悲情杀手》一期。
        三是拓展阵地,扩大新闻工作影响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拓宽司法新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围绕“12.4宪法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综治宣传日等主题,运用图片、视频、文字等形式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形成多方位、多体系的舆论宣传氛围;开展主题宣传工作,选择具有典型和教育意义的案件通过媒体对外发声,用广大人民群众看得见和感知到方式,让群众接受法、理、情教育,强化“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坚持每天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控,在“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实行媒体舆情报告制度,加强负面舆情监测,积极应对出现的负面信息。(陈莹)